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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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後,為辦理行政院及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原機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財產接管、預決算處理、員額移撥及權益保障等事項,特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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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這段法條是關於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的第1條。根據這段法條,行政院為了處理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行政機關的功能業務和組織調整、財產接管、預決算處理、員額移撥和權益保障等事項,制定了這項條例。 這個問題與給出的資訊沒有直接相關,因此無法提供更多關於這個法條的詳細解釋或範例。
立法沿革 1 版
(0990112 制定)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後,為辦理行政院及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原機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財產接管、預決算處理、員額移撥及權益保障等事項,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本條例制定之目的。
- 行政院組織法法規
- 行政機關名詞
(0990112 制定)
本條例制定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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