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14

快速跳轉

本府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各種任務編組,其設置要點另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14條是指臺南市政府可以設置各種任務編組來處理特定的事務,詳細的設置要點則另行規定。這意味著臺南市政府可以根據需要成立相應的編組來專門處理某些特定的事務。具體的設置要點則需要參考其他相關的規定或法案才能確定。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對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修正建議案》的資料顯示,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14條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協調相關部門之間的職權分工,使各部門能夠更好地協同工作。這一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適應臺南市政府的工作需要,並確保各領域的事務得到專業處理。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 14 條規定:「本府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各種任務編組,其設置要點另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