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經費之歲計、會計、統計等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概算、預算、決算之擬編事項。 三、關於預算分配、管制、審核等事項。 四、關於會計簿籍之登記、會計報表之編整及付款憑單、記帳憑證之編製事項。 五、關於本會議年度預算立法院審議之備詢資料彙整事項。 六、關於原始憑證之審核與經費結報等事項。 七、關於會計檔案之保管事項。 八、其他奉交辦事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1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