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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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辦理國家發展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業務,特設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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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行政院設立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為了負責國家發展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業務。本會的成立旨在提供一個機構,以便行政院能夠有效地進行國家發展的相關工作。具體來說,本會將負責制定國家發展的規劃,協調不同部門的合作,審議相關事項,並分配資源。這條法規確保了本會能夠有效地履行其職責,以促進國家的發展。
立法沿革 1 版
(1020806 制定)
行政院為辦理國家發展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業務,特設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立法理由一、國家發展委員會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國家整體發展政策之規劃、協調及審議,其業務多涉及重大計畫之預算審查或土地等資源分配事項,併予敘明。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020806 制定)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國家整體發展政策之規劃、協調及審議,其業務多涉及重大計畫之預算審查或土地等資源分配事項,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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