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國家資通安全科技能力、推動資通安全科技研發及應用,特設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並制定本條例。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設置條例第1條明確規定了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的設置背景和目的,旨在提升國家資通安全科技能力以及推動相關研發和應用工作。根據該條例,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將成為專門負責資通安全科技領域的研究和發展機構。該條例沒有進一步細化有關研究院的組織架構和職能範圍的內容,因此無法提供進一步的詳細解釋。
為提升國家資通安全科技能力、推動資通安全科技研發及應用,特設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並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本條例立法目的。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例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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