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完畢後,院長應將當選院士之名單公告之,並通知當選院士。
根據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辦法第 13 條,選舉結束後,院長應該公告當選的院士名單,並且通知當選的院士。具體來說,院長在選舉結束後應該發布一份公告,列出經過選舉當選的院士的名字。同時,院長也需要向這些當選的院士發出通知,告知他們他們已經當選為院士。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選舉結果的透明性,並讓當選的院士能夠及時知曉自己的當選情況。具體的執行方式和範例可能需要參考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辦法的實際應用情況和相關案例。\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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