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提名院士候選人時,須依本辦法所附「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之格式填寫,連同有關之著作及其他文件,掛號寄送本院院士選舉籌備委員會。
根據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辦法第6條,提名院士候選人時,必須填寫「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並附上相關著作和其他文件,並透過掛號郵寄的方式提交給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籌備委員會。這條法條的目的是確保提名程序的規範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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