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本規則依訴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條,該規則是根據訴願法第52條第3項所訂定的。根據訴願法第52條第3項,訴願審議委員會可以制定審議規則以規範其審議程序。這表示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所制定的第1條規則是用來規範該委員會的審議程序。 至於參考資料方面,我無法提供相關的具體範例,因為題目中並未提供相關的參考資料。
- 訴願法法規
- 第五十二條第三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