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情報工作法 第 23 條(情報人員施予專業教育及訓練)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情報人員應施予專業教育及訓練,其教育及訓練規定,由各情報機關定之。
- 情報協助人員應予以遴選、管理及教育訓練,其遴選、管理、教育訓練、報酬支給方式與標準,由各情報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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