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立法委員行為法27

快速跳轉
  1. 1.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應每月定期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處理下列事項: 一、院會主席裁示交付之懲戒案件。 二、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 三、委員會主席裁決移送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
  2. 2.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或委員不依前項規定開會處理懲戒案件者,應停止其出席院會四次;本項之處分,報告院會即生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27條,立法院紀律委員會需要每月定期開會一次,並且在必要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這些會議主要是處理以下事項:一、院會主席裁示交付的懲戒案件;二、院會議決交付的懲戒案件;三、委員會主席裁決移送院會議決交付的懲戒案件。 如果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或委員不遵守上述規定而不開會處理懲戒案件,則應該停止其出席院會四次。這個處分必須向院會報告並生效。 參考資料: - 立法委員行為法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lgno=00001&stage=8).

立法沿革 1

(0880112 制定)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應每月定期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處理下列事項:   一、院會主席裁示交付之懲戒案件。   二、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   三、委員會主席裁決移送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   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或委員不依前項規定開會處理懲戒案件者,應停止其出席院會四次;本項之處分,報告院會即生效。

立法理由加強紀律委員會之功能,明定該會應至少每月開會一次,處理交付審議之懲戒案,並規定如其怠於開會之處分。

  • 懲戒名詞
(0880112 制定)

加強紀律委員會之功能,明定該會應至少每月開會一次,處理交付審議之懲戒案,並規定如其怠於開會之處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立法委員行為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27 條規定:「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應每月定期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處理下列事項: 一、院會主席裁示交付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2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