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對院會通過之決議,應切實遵守。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沒有提到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6 條" ,因此無法進行逐條釋義。
立法委員對院會通過之決議,應切實遵守。
立法理由參考日本參眾議員行為規範第五條,貫徹民主精神。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參考日本參眾議員行為規範第五條,貫徹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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