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主任,依法令主辦歲計、會計事務,並受院長之指揮監督。
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 79 條規定了會計室主任的職責,該職位負責依法令主辦歲計、會計事務,並接受院長的指揮監督。 以此法規為例,會計室主任在最高法院內主管歲計、會計事務,需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業務。同時,該職位的行動必須受到院長的指揮監督,確保工作符合法規要求並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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