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處務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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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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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資料中提到的「考試院處務規程第 1 條」,這是關於考試院(簡稱本院)制定內部單位分工職掌的規定。這項法規的目的是為了明確本院內各部門的職責範圍,以便有效地處理相關事務。根據這項法規,本院將根據內部組織的需要,制定詳細的部門職掌和辦事細則,並確保要遵守相關法律和經驗法則。在這篇資料中,並未提到具體的例子或相關資料,因此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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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