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準則依政治獻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及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根據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 1 條,該準則是根據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及第三十四條規定所訂定的。根據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的制定是為了確保政治獻金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政治獻金法第三十四條則規定政治獻金的查核機關,以監察院為主。根據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 1 條的立法依據,我們可以得知該準則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政治獻金的合法性並且對政治獻金的查核機關進行具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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