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第80條,研究考核科主要職掌包括推行研究發展工作、編擬年度工作計畫、管理公文稽催、檢查案件進行情況、追蹤、管制及考核列管項目、自行檢查以及其他與研究考核及長官交辦事項相關的事項。此外,研究發展考核進行情形及結果應按月列表,並送請書記官長轉送院長核閱。 參考資料: 1. 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司法院公告,2020年修正) 2. 少年及家事法院網站 (https://www.yyjc.hjc.gov.tw/yy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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