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第95條,政風室設有一位主任以及若干科員。政風室的職掌涵蓋以下事項:一、擬訂和宣導政風法令。二、預防、發現和處理貪瀆不法行為的舉報事項。三、提出政風改革建議。四、提出政風考核和獎懲建議。五、維護公務機密事項。六、處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七、編列和推動政風預算執行事項。八、處理洩密案件。九、維護機關設施的安全事項。十、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十一、維護良好司法風紀事項。十二、處理涉及司法風紀的人民陳訴或機關函查案件的協辦事項。十三、協助監辦本院營繕採購案件。十四、處理其他相關政風事務或長官交辦的事項。 根據政風室的職掌,政風室主任和科員在執行公務時應遵守相關法規和紀律要求,且其工作內容較一般公務員更為嚴格。政風室的職掌中涉及政風法令的制定、貪瀆不法行為的預防和處理、政風改革建議、政風考核和獎懲、公務機密的維護等事項都有相關的法規加以規範。 參考資料: - 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第95條 - 政風機構設置及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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