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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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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本館古文書,每二小時收取費用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但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其費用得予減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第5條,閱覽本館的古文書,每兩小時收取二十元的費用,如果不足兩小時,則按照兩小時計算。不過,對於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的人,其費用可以予以減免。 參考資料: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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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第 5 條規定:「閱覽本館古文書,每二小時收取費用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但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