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則 第 4 條
快速跳轉
委員會議依本會組織法第二條行使職權,討論下列事項: 一、國家重要政策方案(計畫)。 二、重大議題研究分析報告。 三、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審議案及相關事項。 四、其他行政院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則第 4 條,委員會議討論以下幾個事項: 1. 國家重要政策方案(計畫):委員會將討論和分析國家重要的政策方案或計畫。這些可能包括經濟發展、社會福利、教育改革等議題。委員會的成員將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協助制定相關政策。 2. 重大議題研究分析報告:委員會將討論和研究關於重大議題的報告和分析。這些報告可能包括經濟、社會、環境等領域的研究結果,並提供相關的政策建議。 3.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審議案及相關事項:委員會將審議重大的公共建設計畫和相關事項。這些包括基礎建設計畫、都市發展計畫等。委員會成員將就這些計畫提出意見、運作方式和可能帶來的社會影響進行討論。 4. 其他行政院交辦事項:委員會可能討論和處理行政院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這些可能是由行政院指定的特定任務或調查工作。 以上資料參考自「國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則」。
- 第二條條文
- 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 第 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