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辦理公務員懲戒案件必要費用徵收標準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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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懲戒法院辦理公務員懲戒案件必要費用徵收標準第 4 條規定,訴訟文書或證據的攝影、電子掃描費用為每頁新臺幣一元。然而,如果自備器材操作者自行攝影或掃描,則不需要再另外支付費用。 參考資料: 《司法院懲戒法院公務員懲戒案件基本作業規範》相關法規及規範,司法院懲戒法院網站
- 訴訟文書名詞
- 證據名詞
- 徵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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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