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人不得聲請於該案開庭期日閱卷。但經釋明有急迫情形,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根據《公務員懲戒案件閱卷規則》第 5 條,聲請人在該案開庭期日是不得提出閱卷請求的。但是,如果聲請人解釋並證明有急迫情形,經審判長許可的話,就不受此限制。 參考資料:《公務員懲戒案件閱卷規則》第 5 條及其相關司法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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