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揚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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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二條第一款所稱致力國民革命大業,係指為肇建民國,實現三民主義,完成國民革命,參與國家政治、軍事、外交、經濟、文化等大業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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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褒揚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一款的解釋,致力國民革命大業指的是為了建立民國、實現三民主義、完成國民革命,並參與國家的政治、軍事、外交、經濟、文化等重大事業。這個概念涵蓋了對於國家發展和建設做出重要貢獻的行為和行動。 根據參考資料中的相關法條,褒揚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的解釋主要是針對褒揚條例第2條第一款進行的。該參考資料中並未提供與褒揚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相關的具體範例。
- 第二條第一款條文
- 褒揚條例 第 2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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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