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章條例 第 3 條
快速跳轉
- 1.總統佩帶采玉大勳章。
- 2.采玉大勳章得特贈外國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從提供的文本中並未包含勳章條例第3條的相關內容,因此無法提供該法條的逐條釋義。
立法沿革 2 版
(0300124 制定)
國民政府主席佩帶釆玉大勳章。 釆玉大勳章得特贈友邦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
(0681228 全文修正)
總統佩帶采玉大勳章。 采玉大勳章得特贈外國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300124 制定)
國民政府主席佩帶釆玉大勳章。 釆玉大勳章得特贈友邦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
(0681228 全文修正)
總統佩帶采玉大勳章。 采玉大勳章得特贈外國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勳章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