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章不得抵借轉讓,違者追還其勳章及證書。
根據勳章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勳章是不允許作為抵借或轉讓的,如果違反此規定,違者必須返還其所擁有的勳章和相關的證書。然而,根據提供的資料,在這段描述中並未提及勳章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無法提供相關的參考資料與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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