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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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委託研究報告重要內容,非屬限閱或機密性質者,應予摘要,送行政院國科會科學技術資料中心建立研究報告摘要電子資料庫,供公眾查詢參考使用;其作業規範,由行政院國科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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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第11條〉的設立,各機關委託研究報告的重要內容,若非限閱或機密性質,應予摘要並送交行政院國科會科學技術資料中心建立研究報告摘要電子資料庫,供公眾查詢參考使用。此法條的作業規範由行政院國科會所制定。 根據國科會資訊公開網站上的資訊,他們確實有一個科技報告摘要系統,提供研究報告的摘要供公眾查詢。這個系統包含了多個領域的研究報告摘要,包括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生物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等。這些摘要通常包含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供公眾了解研究內容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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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眾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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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