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政府採購法 第 82 條(審議判斷以書面指明有無違法並建議機關處置方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判斷,應以書面附事實及理由,指明招標機關原採購行為有無違反法令之處;其有違反者,並得建議招標機關處置之方式。
  2.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完成審議前,必要時得通知招標機關暫停採購程序。
  3.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第一項之建議或前項之通知時,應考量公共利益、相關廠商利益及其他有關情況。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政府採購法 第8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