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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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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者。
  2. 2.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其交寄或付郵所在地,機關不得予以限制。
  3. 3.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指定之場所,不得以郵政信箱為唯一場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放入不透明信封或容器,並以漿糊、膠帶、釘書針等材料封裝。

Q · 投標文件到底要怎麼封才不會被廢標?

放入不透明信封,用膠帶或釘書針封裝即可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信封外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封裝材料是列舉的,連釘書針、膠帶都算數,標準明確不是機關說了算;關鍵在「不透明」,內容不能被看見。

白話解讀

投標最怕什麼?不是輸給對手,是文件根本沒被拆開就被判出局。第29條把「書面密封」這個聽起來很模糊的要求講得清清楚楚:把投標文件放進不透明的信封或容器,用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類似材料封起來,就符合,沒那麼玄。它還幫你擋掉兩種機關常見的刁難:第一,你從哪裡寄、在哪個郵局付郵,機關不能限制;第二,機關指定的收件地點,不能只給一個郵政信箱。換句話說,這條一半在告訴你怎麼做才不會被廢標,另一半在保護你不被機關用「寄送方式」設下隱形門檻。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為投標文件密封的定義性規範,明定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信封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同時禁止機關限制廠商交寄或付郵所在地,並禁止以郵政信箱為唯一指定收件場所。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投標文件到底要怎麼封才算數?

把文件放進不透明的信封或容器,再用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類似材料封起來,就符合第29條的書面密封,信封外要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重點是不透明,不是封得多誇張。內行人提示:寄出前拍一張封裝完成的照片留底,萬一機關事後質疑密封,這張照片就是你的證據。

Q2機關說我寄送的方式不對要廢標,我能爭嗎?

看它卡你哪一點。如果是嫌你從哪裡寄、在哪個郵局付郵,第29條第2項明文機關不得限制交寄或付郵所在地,你可以主張其廢標理由違法。如果機關只給一個郵政信箱當收件處,第3項也禁止。內行人提示:不服就在期限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提異議,口頭爭執沒用,要走正式的異議程序才保得住權利。

Q3投標文件用釘書針釘起來算密封嗎?

算。第29條明文列舉釘書針、膠帶、漿糊、膠水、繩索都是合格封裝材料,標準明確不是機關片面認定。

Q4什麼叫書面密封?

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信封或容器內,以列舉材料封裝,使內容於開標前不被得知。

Q5信封外面要標示什麼?

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

Q6為什麼信封一定要不透明?

密封目的是防止標價被提前得知,信封透明看得到內容,密封目的就失敗。

Q7投標文件怎麼封才不會被廢標?

用不透明信封→放入文件→以列舉材料封裝→外標廠商名稱地址→保留郵寄憑證。

Q8怎麼證明我有依規定密封?

寄出前拍封裝完成照片留底,保留郵寄收據與到件證明,作為事後爭議的證據。

Q9機關限制寄送地點,我怎麼處理?

引用第29條第2項主張機關不得限制交寄或付郵所在地,並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提異議。

Q10投標被認定密封不符,救濟要在什麼時候?

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接獲通知或知悉之次日起規定期限內提異議,逾期喪失救濟機會。

Q11半透明信封算不算符合密封?

高風險。密封核心在不透明,內容隱約可見即可能被認定未達密封目的。

Q12用迴紋針夾住未封口算密封嗎?

不算。迴紋針非第29條列舉的封裝方式,程序上可認定未依規定密封。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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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透明信封 + 膠帶封口 + 外標名稱地址符合第29條密封要求合格範例
半透明信封,外可隱約看見標單不符合,密封目的失敗高風險廢標
迴紋針夾住未封口不符合,非列舉封裝方式程序得認定未密封
機關限制只能在特定郵局付郵違反第29條第2項廠商得據以異議
機關指定收件處僅一郵政信箱違反第29條第3項廠商得要求提供可簽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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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透明信封 + 膠帶封口 + 外標名稱地址
符合第29條密封要求
半透明信封,外可隱約看見標單
不符合,密封目的失敗
迴紋針夾住未封口
不符合,非列舉封裝方式
機關限制只能在特定郵局付郵
違反第29條第2項
機關指定收件處僅一郵政信箱
違反第29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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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透明信封 + 膠帶封口 + 外標名稱地址
合格範例
半透明信封,外可隱約看見標單
高風險廢標
迴紋針夾住未封口
程序得認定未密封
機關限制只能在特定郵局付郵
廠商得據以異議
機關指定收件處僅一郵政信箱
廠商得要求提供可簽收地址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中國招标投标法第28条(投标文件密封與送達要求)
美國FAR Part 14(Sealed Bidding)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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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