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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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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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由於提供的上下文並未包括「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第 1 條」的內容,因此無法提供對此條款的逐條釋義。
- 政府採購法法規
- 第十三條第二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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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