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 9-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其押標金得予減收一定金額或比率。其減收額度以不逾押標金金額之百分之十為限。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9-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