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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檔案法施行細則 第 14-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機關改制為公營事業機構者,其改制前檔案應移交該機關之上級主管機關
  2. 前項檔案之管理及應用事項,該上級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構)、委託其他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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