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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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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保存檔案與定期保存檔案以分別拍攝於不同微縮片為原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第5條的規定,檔案的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原則上應該拍攝在不同的微縮片上。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檔案的保存質量和可持續性,以防止檔案損失或損壞。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檔案需要永久保存,在拍攝時應該使用專門的微縮片來保護檔案內容,並確保其能夠長期保存。而如果一個檔案只需要定期保存,則可以使用其他微縮片來進行拍攝,以便在一段時間後進行更新或銷毀。這樣可以節省儲存空間和資源,同時確保檔案的可持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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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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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第 5 條規定:「永久保存檔案與定期保存檔案以分別拍攝於不同微縮片為原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