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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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電子儲存:指檔案以電腦或自動化機具等電子設備處理,並予數位化儲存之程序。 二、原始檔案:指供電子儲存作業處理之檔案。 三、電子媒體:指電子儲存使用之媒介物,包括磁帶、磁碟(片)、光碟片等媒體。 四、電子影音檔案:指原始檔案數位化為影像或聲音資料,儲存於電子媒體者。 五、電子影音檔案正版:指直接由原始檔案進行數位化處理並儲存於電子媒體,而用以保存之影像或聲音資料。 六、電子影音檔案副版:指電子影音檔案正版經軟體處理後儲存於電子媒體,而用以調閱應用之影像或聲音資料。 七、確認:指檔案管理機關證明電子影音檔案及其複製品與原始檔案內容相同之程序。 八、加密:指利用數學演算法或其他方法,將電子影音檔案以亂碼方式處理。 九、備份:指在原有之技術環境下,複製檔案內容至另一儲存媒體。 十、轉置:指資訊系統之軟硬體過時或失效,需進行軟硬體格式轉換,以便日後可讀取之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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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提供的法规中第2条的定义,以下是各项定义的逐条解释: 一、電子儲存:指檔案以電腦或自動化機具等電子設備處理,並予數位化儲存之程序。 電子儲存是指將文件使用电脑或自动化工具等电子设备处理,并进行数字化储存的过程。 二、原始檔案:指供電子儲存作業處理之檔案。 原始档案指供电子储存操作处理的文件。 三、電子媒體:指電子儲存使用之媒介物,包括磁帶、磁碟(片)、光碟片等媒體。 电子媒体是指用于电子储存的介质,包括磁带、磁盘(片)、光盘等介质。 四、電子影音檔案:指原始檔案數位化為影像或聲音資料,儲存於電子媒體者。 电子影音文件指将原始文件数字化为图像或音频数据,并存储在电子媒体上。 五、電子影音檔案正版:指直接由原始檔案進行數位化處理並儲存於電子媒體,而用以保存之影像或聲音資料。 电子影音文件的正版指直接将原始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存储在电子媒体上,用于保存图像或音频数据。 六、電子影音檔案副版:指電子影音檔案正版經軟體處理後儲存於電子媒體,而用以調閱應用之影像或聲音資料。 电子影音文件的副本指经软件处理后存储在电子媒体上的电子影音文件,以便检索和应用图像或音频数据。 七、確認:指檔案管理機關證明電子影音檔案及其複製品與原始檔案內容相同之程序。 确认是指档案管理机关证明电子影音文件及其副本与原始文件内容相同的过程。 八、加密:指利用數學演算法或其他方法,將電子影音檔案以亂碼方式處理。 加密是指利用数学算法或其他方法,以乱码方式处理电子影音文件。 九、備份:指在原有之技術環境下,複製檔案內容至另一儲存媒體。 备份是指在原有技术环境下,将文件内容复制到另一个存储介质中。 十、轉置:指資訊系統之軟硬體過時或失效,需進行軟硬體格式轉換,以便日後可讀取之作業程序。 转置是指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过时或失效,需要进行软硬件格式转换,以便将来能够读取的操作程序。 参考资料: 1. 中華民國立法院,《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2019年修正。 2. 國家檔案管理局,「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解釋說明,2019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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