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第12條規定了檔案銷毀的程序和要求。根據該條規定,經核准銷毀的檔案應在銷毀前妥善集中放置於安全場所,並在運送過程中注意安全。檔案的銷毀應由檔案管理單位會同相關單位派員全程監控,並且要注意環境保護事宜。 參考資料: - 警政署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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