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請求或確認金額為爭議標的者,其調解費如下: 一、金額未滿新台幣二百萬元者,新台幣二萬元。 二、金額在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未滿五百萬元者,新台幣三萬元。 三、金額在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新台幣六萬元。 四、金額在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未滿三千萬元者,新台幣十萬元。 五、金額在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未滿五千萬元者,新台幣十五萬元。 六、金額在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未滿一億元者,新台幣二十萬元。 七、金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者,新台幣二十五萬元。 前項爭議標的之金額以外幣計算者,按申請日前一交易日臺灣銀行外匯小額交易收盤買入匯率折算之。
根據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第32條,針對爭議標的金額的請求或確認,調解費用如下: 1. 爭議金額未滿新台幣二百萬元,調解費用為新台幣二萬元。 2. 爭議金額在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未滿五百萬元,調解費用為新台幣三萬元。 3. 爭議金額在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調解費用為新台幣六萬元。 4. 爭議金額在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未滿三千萬元,調解費用為新台幣十萬元。 5. 爭議金額在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未滿五千萬元,調解費用為新台幣十五萬元。 6. 爭議金額在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未滿一億元,調解費用為新台幣二十萬元。 7. 爭議金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調解費用為新台幣二十五萬元。 根據法規決定,如果使用外幣計算,則以申請日前一交易日台灣銀行的外匯小額交易收盤買入匯率進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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