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機關允許廠商電子投標者,得辦理電子開標及電子決標。
- 前項開標及決標得免公開為之,並得不通知投標廠商到場。其監辦方式得由監辦單位採書面審核監辦。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第1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