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根據「離島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7 條」的規定,離島建設基金可以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這意味著基金可以將資金投資於政府發行的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以增加基金的收益。具體的投資方式和選擇將根據基金的業務需要而定。 參考資料: 《離島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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