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議議事文書印製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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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每次提出之書面質詢,如包含數個問題時,應將各問題緊接排印,以期節約。書面或口頭質詢附加他人著作者,該附件不予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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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立法院會議議事文書印製辦法第 6 條規定了委員在提出書面質詢時應該如何排印問題以節省空間。如果質詢中包含多個問題,應將各問題緊接排印。此外,如果質詢中附有他人的著作,該附件不會被刊登在公報上。 資料來源: 《立法院會議議事文書印製辦法》(立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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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