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聘用法官助理遴選辦法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聘用法官助理遴選辦法第10條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這表示如果遴選法官助理的過程中有任何未列明的事項,就應參照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這條規定確保了法官助理的遴選程序能夠依法進行,並確保選拔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聘用法官助理遴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