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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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之政務加給數額,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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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第5條,總統和副總統的政務加給數額由行政院定之。這表示行政院有權決定總統和副總統政務加給的金額。要注意的是,根據我目前的資料,最新的相關法規資訊可能需要查詢最新的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立法沿革 1 版
(0970509 制定)
總統、副總統之政務加給數額,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理由查政務加給屬職務性報酬,以總統、副總統身分地位崇隆,政務職責繁重,其支給數額之訂定,涉及政府整體待遇制度,爰由行政院通盤規劃訂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70509 制定)
查政務加給屬職務性報酬,以總統、副總統身分地位崇隆,政務職責繁重,其支給數額之訂定,涉及政府整體待遇制度,爰由行政院通盤規劃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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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