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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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消費券購買貨物或勞務之範圍、方式、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募集消費券或接受捐贈消費券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消費券之發放人員、發放之方式、領取之期間、領取之機構與地點、應檢具之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消費券營業人存入其往來金融機構帳戶與入帳方式、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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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就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第 7 條進行逐條釋義: 1. 使用消費券購買貨物或勞務之範圍、方式、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該條規定,消費券的使用範圍、購買方式、使用期間等事項需要由主管機關進行規定。主管機關可以制定相關規則來規定消費券的使用細節,以確保消費券能夠有效地刺激經濟。 2. 募集消費券或接受捐贈消費券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根據該條規定,募集消費券或接受捐贈消費券的勸募行為及其管理需要遵守公益勸募條例的相關規定。公益勸募條例包括有關公益團體的勸募行為、募款活動的規定,募集消費券或接受捐贈消費券的相關行為應受到該法規的約束。 3. 消費券之發放人員、發放之方式、領取之期間、領取之機構與地點、應檢具之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根據該條規定,消費券的發放人員、發放方式、領取期間、領取機構與地點、應提供的文件等相關事項需要由內政部進行規定。內政部可以制定相關規則,規定消費券的發放與領取的細節,以確保發放過程的順利進行。 4. 消費券營業人存入其往來金融機構帳戶與入帳方式、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根據該條規定,消費券的營業人需要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將消費券存入其與金融機構的往來帳戶,並按照財政部的規定進行入帳方式、期間等相關事項的處理。財政部可以制定相關規則,規定消費券營業人與金融機構之間的操作細節,以確保資金流通的合理運作。 參考資料: -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 公益勸募條例 - 相關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和通知
- 主管機關名詞
- 公益勸募條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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