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辦法依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第1條規定,該辦法是根據法官法第5條第8項訂定的。具體來說,這表示這個法規是根據法官法第5條第8項的規定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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