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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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符合轉型正義精神、兼顧檔案當事人隱私之政治檔案開放應用制度,並推動關於威權體制、國家總動員、戒嚴、動員戡亂時期以及二二八事件之歷史研究與公民之轉型正義教育,公開真相並促成社會和解,辦理政治檔案之徵集、整理、保存、開放應用、研究及教育,特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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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政治檔案條例第1條,该條例的宗旨是建立一个符合转型正义精神的政治档案开放应用制度,兼顾档案当事人的隐私,推动关于威权体制、国家总动员、戒严、动員戡乱时期以及二二八事件的历史研究与公民的转型正义教育,公开真相并促成社会和解。该條例规定了政治档案的征集、整理、保存、开放应用、研究和教育的具体事项。
立法沿革 1 版
(1080704 制定)
為建立符合轉型正義精神、兼顧檔案當事人隱私之政治檔案開放應用制度,並推動關於威權體制、國家總動員、戒嚴、動員戡亂時期以及二二八事件之歷史研究與公民之轉型正義教育,公開真相並促成社會和解,辦理政治檔案之徵集、整理、保存、開放應用、研究及教育,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一、本條例係為落實轉型正義,並兼顧檔案當事人隱私規定需要,建立完整之政治檔案管理及開放應用制度,並納入促轉條例第十八條第六項之意旨,爰明定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考量促轉條例有其任務存續期間規定,而政治檔案之開放應用具有永久性,爰本條例非僅架構於促轉條例之下,乃為檔案法之特別法。
- 和解名詞
一、本條例係為落實轉型正義,並兼顧檔案當事人隱私規定需要,建立完整之政治檔案管理及開放應用制度,並納入促轉條例第十八條第六項之意旨,爰明定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考量促轉條例有其任務存續期間規定,而政治檔案之開放應用具有永久性,爰本條例非僅架構於促轉條例之下,乃為檔案法之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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