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24

快速跳轉

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權利回復基金會之決定,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24條,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若不滿意權利回復基金會的決定,可以按照法律規定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這表示當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權利回復基金會的決定不滿意時,他們有權在法定程序內向相關機構請願或提起行政訴訟,以便爭取自己的權益。訴願和行政訴訟的結果將決定是否對原決定進行變更或撤銷。這一規定旨在保護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確保他們得到公正的待遇和決策過程。具體的訴願和行政訴訟的程序和要求,可以參考相關的法律和規定。

立法沿革 1

(1110517 制定)

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權利回復基金會之決定,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立法理由明定不服權利回復基金會決定之救濟方式,另第十七條第二項定有不當取得之原財產經權利回復基金會作成應返還之決定前,應經聽證程序之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其行政救濟免除訴願程序,併予敘明。

  • 利害關係人名詞
  • 起訴名詞
  • 行政訴訟名詞
(1110517 制定)

明定不服權利回復基金會決定之救濟方式,另第十七條第二項定有不當取得之原財產經權利回復基金會作成應返還之決定前,應經聽證程序之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其行政救濟免除訴願程序,併予敘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 24 條規定:「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權利回復基金會之決定,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 2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