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證法施行細則97

快速跳轉
  1. 1.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施行。
  2. 2.本細則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3. 3.本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及第八十條,自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施行。
  4. 4.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八日修正發布之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二條附式六,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公證法施行細則第 97 條的规定: 1.该細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施行。这意味着从1990年4月23日起,该細則开始生效。 2.该細則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这表示修正的规定在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除非另行规定。 3.该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及第八十條,自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施行。这说明从2008年5月23日起,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和第八十條的修正规定开始生效。 4.该細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八日修正發布之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二條附式六,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这表示从2022年1月1日起,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六條和第六十二條附式六的修正规定开始生效。 相关资料:公證法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63)

  • 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及第八十條條文
  • 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證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證法施行細則第 97 條規定:「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施行。本細則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本細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證法施行細則第 9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