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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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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
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或後,經聲請破產,而法院尚未裁定為破產之
宣告
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或
駁回
債務人之聲請前,該聲請
破產程序
應停止。
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清算程序、許可
和解
或宣告破產後,債務人聲請更生或清算者,法院應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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