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或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後,債務人不得撤回更生或清算之聲請。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6-1條,當更生或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後,債務人不得撤回更生或清算的聲請。這意味著一旦債務人的更生或清算程序被終止或終結,他們就無法撤回原本提交的請求。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債務人在經歷更生或清算程序後負有責任並不能輕易逃避債務。我們暫時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來支持這個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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