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26

快速跳轉
  1. 1.當事人因補充聲請或答辯,或對於他造之聲請及答辯之陳述,得提出補充書狀,或於調解期日以言詞為之;法官認為必要時,亦得定相當期限命當事人提出補充書狀或於調解期日陳述之。
  2. 2.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五項關於聲請人提出聲請書狀之規定,於當事人提出補充書狀準用之。
  3. 3.當事人提出補充書狀及其附屬文件,應併同提出繕本或影本兩份,並另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1. 根據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26條第1項,當事人因補充聲請或答辯,或對於他造之聲請及答辯之陳述,得提出補充書狀,或於調解期日以言詞為之。法官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以定相當期限命當事人提出補充書狀或於調解期日陳述。 舉例:當一名員工在職期間申請調職,並在補充書狀中陳述了詳細的原因和要求。法官認為這些補充內容對案件的判決有重要影響,因此要求當事人提供補充書狀以進一步說明他們的意圖。 2. 根據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26條第2項,第15條第4項、第5項關於聲請人提出聲請書狀之規定,在當事人提出補充書狀時準用。 舉例:一名雇主在補充書狀中提出申請停薪留職的要求。法官按照第15條第4項、第5項的相關規定,對這份補充書狀進行審查,並要求聲請人提供相關證據支持其主張。 3. 根據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26條第3項,當事人提出補充書狀及其附屬文件時,應當同時提出繕本或影本兩份,並使用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對方當事人。 舉例:一名員工在補充書狀中提供了合約副本和相關文件的影本,並按照規定通知了對方雇主。這樣可以確保兩份文件的正確性和準確性,同時讓對方當事人有機會查閱這些文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 26 條規定:「當事人因補充聲請或答辯,或對於他造之聲請及答辯之陳述,得提出補充書狀,或於調解期日以言詞為之;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