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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審理細則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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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調解聲請書狀、答辯狀及補充書狀,應以簡明文字,逐項分段記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 27 條規定了勞動調解聲請書狀、答辯狀及補充書狀的格式要求,應以簡明文字,逐項分段記載。這意味著在這些文件中,應使用簡明明確的文字,並將內容逐項分段記錄。根據這條規定,以下是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 範例:勞動調解聲請書狀 根據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 27 條的規定,我們提交了一份簡明的勞動調解聲請書狀。在這份文件中,我們使用了清晰明確的文字,並將內容逐項分段記錄,以符合法規要求。

  • 答辯狀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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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 27 條規定:「勞動調解聲請書狀、答辯狀及補充書狀,應以簡明文字,逐項分段記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