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業事件審理法72

快速跳轉

最高法院不得以商業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裁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 72 條規定,最高法院不得以商業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裁判。這表示最高法院不能因為商業法院無權審理某案件而撤銷原裁判。根據這個條文的規定,最高法院必須尊重原裁判的效力,即使在管轄權上存在問題。例如,如果一個商業法院在管轄上有爭議,最高法院不能因此而無視該法院所做出的裁判。

立法沿革 1

(1081217 制定)

最高法院不得以商業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裁判。

立法理由商業法院採二級二審制,普通法院原則採三級三審制,如商業法院就非專屬其管轄之事件適用本法程序而為裁判,與法固有未合,然為迅速、妥適、專業解決當事人或關係人之紛爭,明定此種情形,最高法院不得以無管轄權為由而廢棄商業法院所為裁判,爰設本條規定。

  • 裁判名詞
(1081217 制定)

商業法院採二級二審制,普通法院原則採三級三審制,如商業法院就非專屬其管轄之事件適用本法程序而為裁判,與法固有未合,然為迅速、妥適、專業解決當事人或關係人之紛爭,明定此種情形,最高法院不得以無管轄權為由而廢棄商業法院所為裁判,爰設本條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業事件審理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 72 條規定:「最高法院不得以商業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裁判。」(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 7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 7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