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 71 條
商業事件之裁判,除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或抗告於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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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 71 條規定,在商業事件的裁判中,除非另有規定,當事人可以就裁判結果上訴或抗告於最高法院。 參考資料:商業事件審理法(最後修正日期:2021年1月26日)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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