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第 9-3 條(刑法修正前受強制治療宣告之適用規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受強制治療之宣告,九十四年一月七日修正刑法施行後,仍在執行期間內者,適用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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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受強制治療之宣告,九十四年一月七日修正刑法施行後,仍在執行期間內者,適用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